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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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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书刊遗失怎么办?
【摘要】:
答:1.遗失书刊,须在应归日期之前向图书馆总服务台报备,并办理赔偿手续。能赔偿同版本文献者,每册须交付1元技术处理费。2.超过应还日期,无法赔偿原书,在按《图书馆文献逾期处理办法》核收逾期费和5元技术处理费后,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:①遗失珍藏性文献按原价10倍赔偿;②遗失一般参考性文献 按原价5倍赔偿;③遗失一般借阅性文献 按原价3倍赔偿;④工具书(包括字典、辞典、手册、年鉴、韵书等)赔书倍率参照上述标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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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书刊超期怎么办?
【摘要】:
答:自过期第一天开始计算到还书之日,须交纳每天0.10元/册的图书资料逾期占用费。凡因超期未还书刊的读者,在你没有归还和交纳滞纳金以前,电脑将停止借阅,只有办理完手续后(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)才能恢复借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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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还书遇寒暑假怎么办?
【摘要】:
答:读者所借图书逢寒暑假中,管理系统自动顺延至开学后两周内归还,否则仍将按超期实际天数累计罚款。 注意:假期的开始和结束日以学校文件为准,而不是以每位读者个人的休假日为准。因此,每学期放假前请注意图书馆相关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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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如何进入图书馆?
【摘要】:
答:1、在校师生需要办理校园一卡通,刷卡进入到图书馆。2、非在校师生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,并在图书馆门口保安处登记方能进入图书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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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借书证丢失怎么办?
【摘要】:
答:借书证(校园一卡通)不慎遗失,需及时挂失。借书证(校园一卡通)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,一经发现将根据不同情况受到停止借书1-6个月的处罚。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。借书证(校园一卡通)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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